20120229

偶爾也想起吃與喝



<珈琲時光>
關於咖啡,我想起有一年我的朋友小王子旅居澳洲回國,居然抬回了一具espresso咖啡機,從此不上班的日子到她家裡混,就會喝到有現磨咖啡豆濃香和有著馥郁奶泡的手工調咖啡,運氣好的話,還會配上現烘的英國麥芬餅和各種蛋糕。從此,那個窩就成了我心目中的夢幻咖啡館,因為只限老友(不是衛斯理的小說啦),所以只能稱之為「私咖館」。我懶人一個向來沒有貢獻(雖然很喜歡喝咖啡卻很遺憾日常在家都只是沒品味的貪方便的伽里略一番),手工那回事我雞手鴨腳從來不在行,通常就是坐享其成地好狗命。頂多只是捎上一片CD裝裝情調。這是我非常懷念的私咖時光。

<咖啡。奶茶>
咖啡和奶茶不知怎麼就是一種熱飲絕配,想起咖啡跟著冒現的就是奶茶,而且定然不是港式奶茶,而是咱們道地的南洋奶茶,以及那無法取代的kopitiam,當然不是指那種大城市裡每個血拼魔窟都開到滿山滿谷的制式連鎖反應,而是每個小鎮的必然一家,屬於我還有羊同學的就叫東南美,店名整個就是愛國到不行。而且特別有方向感,包管移民到了天不吐都還能指出方向。鄉愁的方向。而永遠回不去的鄉愁必然還有父親或者叔伯為你點來的那杯奶茶,因為怕燙著了小小孩的小舌頭,就絕世好橋的茶碟分體,將杯裡的熱飲分次倒在碟子裡攤涼,從此小小孩不管長到多大,童年裡所有喝過的奶茶就是這麼就著碟子啜飲下去;小小孩沒有使用茶杯的大人特權,卻有茶碟裡裡的體貼溫情,而喝完了極可能還在同一個盤子敲上兩粒生熟蛋,如此完成一天早上的儀式。跡近完美的晨禱。


<三文治>
生活在洋人國度,現在吃三文治倒成了家常便飯,也不是說並不好吃,可是天冷的時候就是毫無來由的只想一口文火熱湯一頓熱騰騰鍋氣十足的飯菜,什麼羅宋湯醮法國麵包都比不上來。三文治只有在夏天特別美味,因為熱昏了的胃口不會刁鑽的想到熱食的份上,而且三文治配上咖啡特別容易打發一餐,所以我覺得在赤道祖國,熱陽炎炎下吃三文治其實十分愜意,也許知道我這特別跟天氣計較的口味,森林的朋友們在一次下班領我到了附近血拼魔窟裡的一家新開咖啡店,為我點來這簡直是宛如霸王堡式的大塊三文治,非常新鮮切得勻整的現烘麥麵包,夾上宛如菜田新摘的青翠萵苣和煙熏鮭魚片,吃下去整個就是幸福人生,我們當然想起了偶像村上春樹,數不盡小說裡的三文治時光,而現在回想起來,那天的三文治特別對味,也許還有友情的調味,如同親情還有愛情,那是世上最好的調味料,就算是米其林三星大廚的手勢也攀比不上。


20120222

舊照片:麻六甲的一天

中學時代留存的一切,在故居的一場火災中已焚燒遺盡。我仍然記得當時站在那廢墟前茫漠的想到:「從此我成為一個沒有過去的人了。」我在那座房子住了十八年,所有中小學時代和朋友一起玩過的留在菲林裡的銘印都成為了時間的灰燼。

那是一個還沒有facebook為記憶建檔的時代。

後來在另一個城市,我從租宅裡翻出了這輯和老好朋友們到麻六甲遊玩一天的照片。當我說我的老好朋友,那通常意味著從小學時代就同在一起直到高中的老同學們。找出這輯照片的我發現,這可能是我所保留的唯一一輯和老同學在一起的舊照了。由於跟著我在另一個城裡租住過的房子一起漂流,所以很幸運的保存了下來。

照片還是舊式的菲林照片,大火後我開始了將私人的紙本物件掃描歸入電子檔的習慣。簡直是如同末日洪荒前的挪亞拼命擬造方舟一樣拾留地球的物種,我日常裡一有空就趴在電腦前汲汲營營創建個人記憶庫,一面歸檔一面感嘆自己的庸俗不堪:我竟是個那麼害怕失去記憶的人。

也許經過了一些時日,我才漸漸明白,所有形塑了現在的其實都是過去的記憶。

其實在另一個城裡我選擇了過上孤僻的生活,極少參予到舊日朋友裡的玩樂聚會。然而有這麼一天,我的好朋友Max來電邀請我一起到麻六甲遊玩。那些成年後的時光,我的老朋友們一聚會起來就像是一大個班級一樣陣仗浩大,而我通常一遇上要應付十個人以上的聚會就開始頭痛,因為我是那種在埋堆時刻特別沒有什麼存在感、被視為無趣而很快就會被撂到一旁冷大場的小人物。反正人一多我就自動切換生命模式,熊熊進入自我的小宇宙恍神發呆。

然而這次旅行卻是恰恰好的一車四人,我的有型朋友Max幾乎是心血來潮的拉上了我就走,就像中學時代我老是一搭上他的電單車就滿山野走一樣。興之所至,沒有計劃,想到就走,純粹隨興。那是我特別喜歡的一種即興手勢。

照片幾乎都是另一個好朋友彬拍的,沖洗好後由Max一整疊的交了給我。我記得第一次看時沒覺得怎麼樣,我總是這麼一個粗心的後知後覺的冷血傢伙。後來把舊照一併翻了出來,我才覺得這批照拍得特別好,把那麼平凡的我們(好啦,至少是我很凡啦)也拍得那麼神采。麻六甲這座我到過許多次的古城,在他的攝影下也鮮活出個性,把那種南洋舊殖民區的熱帶色彩都煥活出來了。

朋友彬自小就是我的朋友群裡特別有藝術天分的傢伙,雖然他自己一副暴殄天物的不以為然,但對於繪畫、攝影、書法(直到現在我還沒有遇過寫中文字比他還好看的人)這些他就是特別在行,從來不用苦練就揮灑自如。我想同學裡一起去玩,有他來為我們拍照留念真是再幸運不過的事了。

幾乎是這次的麻六甲遊以後,我更少和同學們一起出遊了。但我沒有忘過那些在一起傻笑癲玩的時光。我很高興還能保存了這輯照片如同保存了那一日那些年(哈,我終於要故意去用這三個字了)美好的記憶。自己家的掃把,無論怎樣看都還是美的啦。





*關於「麻六甲」,我特別用上了舊譯,因為馬六甲只讓我想到身懷六甲奔跑不快以至終失馳聘瀟洒的一匹馬。麻六甲於我卻有一種時光色彩,人生如麻,特別想起人這種生物,麻麻煩煩地過了一甲子又一甲子的時光,還要過不過的過著。

20120206

巨人作為一種關鍵詞



我家隔壁的意大利裔鄰居兩天前就在住家窗貼了「GO GIANTS!」的打氣標語,我即使是個對所有運動賽事一併無感的傢伙,也知道這是為了星期天美國足球全國總決賽Superbowl的加油動作。Suberbowl是美國年度最大的運動賽事,幾乎達到全民皆瘋的那種盛況,當然這種等級的運動賽事根本就是「印鈔機」,有著高效經濟產值。而這裡寫的足球,並不是我們熟悉的那種足球,而是美式足球,也就是橄欖球,運動員要戴上頭盔和還要墊大兩邊肩膀以便對撞的一種蠻牛運動。

(以下插播我和羊同學這「零運動常識小兩口」的對話:

熊:為什麼美式足球要叫「足球」啊?又不是用腳踢。
羊:因為要用腳跑來跑來去啊。
熊:har~不是所有運動都要用腳跑來跑去的嗎?
羊:…….(無語)
熊:也許除了游泳吧,游泳就不用用腳走了。
(泥巴熊變身為人時,唯一喜歡的運動是游泳,唯一有好感卻不是很懂的運動是棒球)
羊:(繼續無語狀)
總之,我們到最後都沒搞清楚為什麼美式足球要叫「足球」。)

至於「GIANT」這個詞則亳無疑問是指代表紐約出賽的「巨人隊」了;說到巨人隊,我傻傻的一直以為只有棒球才有巨人隊(好像只有日本棒球界才有巨人隊,紐約的棒球隊有洋基.大都會,其它州屬有紅襪.小熊隊等等等,老實說,這都是看小說看電影才知道的),直到今屆的Superbowl端出它那個裝滿大把大把美鈔的大碗來,我才知道這一直以來的紐約巨人隊打的不是棒球,而是美式足球。

總之,這個巨人隊是扛著整個紐約州的期望出賽的代表球隊,難怪這幾天紐約城裡瀰漫一波蠢蠢欲動的歡騰氣氛,人人臉上都一股喜不自勝的神色,好像家裡就要辦喜事一樣。聽羊同學說,紐約市長補籠伯已經很囂張地事先準備好了煙花,要在巨人隊取勝時大肆慶祝。喔~那我最好也幫忙GO GIANTS了。我可不想萬一巨人隊輸了市長臉臭臭真的去補籠,也不想看到整個紐約市因為巨人倒下而陷入鬱鬱寡歡的哀怨情狀。

我其實想說的是GIANT這個詞。因為跟羊同學聊到了日本的巨人隊,我突然想到叮噹漫畫裡常常欺負大雄的技安(新版的哆拉A夢譯成胖虎),其實在日文原版漫畫裡,他是用日文片假名寫成的「GIANT」(ジヤイアン),我們熟悉了很久的「技安」,其實是「giant」這個英文字的音譯,這是叮噹小朋友們為他們這位脾氣火爆體型巨大的同學取的綽號,技安的本名是“剛田武”(Goda Takeshi)。一如我們所知,叮噹漫畫裡的技安是個第二壞小孩(我個人覺得第一壞是最會耍心機的牙擦仔啦),常常讓人代大雄恨得牙癢癢的,一方面也恨大雄,恨鐵不成鋼的那種恨,不過話說回來,大雄一旦變得聰明伶俐或者不再自作聰明了,那我們最崇拜的小叮噹也派不上用場,叮噹無用神之地了。我一直要到很久,幾乎是略懂了日文以後,才偶然發現了這件事。

所以,當我也跟著整個紐約市GO GIANTS時,我其實想到是肥仔技安。

最後,再來加插一段家常報告:星期天晚上大約十時一刻,我們家屋外突然屋外炮聲大作,竟然放起煙火來了,儘管根本沒興趣傍著電視機追球賽,我和羊同學倆很本能的第一個反應都是:巨人隊贏了........紐約贏了!

更誇張的是,附近的洋少年們竟然跑到路邊就地放起一長串爆竹來--這還是踏入農曆新年以來,我倆聽到的第一響爆竹,沒想到還是洋孩子們鬧起的玩意,除的不是舊歲,而是慶祝一粒球落到了該落的場地。這倒新鮮,羊同學猜測說這爆竹大概是從中國城買回來的,他無法想像一般的店家會有出售,這還是他在這一區住了那麼多年,第一次看到有人放爆竹。這一堆洋孩子(應該有華族同學作伴吧)頗為識貨地跑到中國城的商店買爆竹,大概連店老闆們也稀奇吧--或者不,紐約畢竟是一座文化雜聚而且真的是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的城市。

這長串爆竹響了幾乎十分鐘,因為始終停不下來,我們開窗張望,愕然發現,這些孩子們大概不懂華族點爆竹的傳統,不是在自家門前掛著燃放,居然就這麼一長串的橫擺在屋前公路上就地點燃,燒著了的爆竹在路面砰然蹦跳起來,那火一撮撮的駛向前線。

暗夜裡我們就這麼看著一星星火花在路上游竄,霹靂叭拉地,遠遠夾著受驚動的警車警號,鳴呼鳴呼往炮聲處駛來,我們覺得再沒有比這個晚上更像在異鄉過年的了,在洋孩子們慶祝球隊勝利的爆竹裡迎接元宵的到來。